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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
证照办理及收费优惠政策
1、凡在王庙镇或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的各类企业,在办理税务、工商登记,由政府负责5日内协调办理完毕。
2、投资新建项目,从立项,审批到开工建设,只收取证件工本费。
3、凡在王庙镇压投资新上项目,三年内免费缓税,三年后再征收税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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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优惠政策
1、凡在投资100万元以上,在王庙镇新建项目和商贸区经营项目,政府无偿提供10亩土地,对所承租土地第一年实行零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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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凡在王庙镇投资需征用土地的,政府帮助办理征用建设用地手续,属政府应收取的费用全交全返,在道路,供电等方面负责“四通一平”。
税收优惠政策
1、凡在我镇新开办的内资企业,投资100万元-300万元的,从缴税之日起,3年内镇财政按企业缴纳所得税进行专项资金扶持。凡投资300万元以上的,从缴税之日起,5年内镇财政按企业缴纳所得税进行专项资金扶持。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,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、“特事特办”的办法。
2、新办的内资商业,服务业、娱乐业等项目,固定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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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投资100万元-300万元的,3年内镇财政按企业缴纳所行税进行专项资金扶持。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,从缴税之日起,5年内镇财政按企业缴纳所得税进行专项资金扶持。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,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、“特事特办”的办法。
3、新建的“三资企业”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之外,10年内镇财政按外来企业缴纳所得税进行专项资金扶持.
奖励办法
1、凡在我镇新开办的内资商业、服务业、娱乐业等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,项目建成投产后,按引资额的2%对引荐人奖励。
2、凡引进“三资企业”,固定资产投资1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,项目建成投产后,按折合人民币数额的2%对引荐人奖励。
3、凡引进无偿可使用资金,按可使用资金额20%对引荐人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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